为加快现代产业新城建设,打造与深圳未来主体产业相配套的跨区域产业链,按照“大招商、招大商”的工作要求,以项目落地为中心,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灵活、透明公开的招商选资长效机制,特制定以下招商选资工作流程。
一、组织保障
合作区管委会成立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商选资办),设在区经贸科技局。
同时,实行重大招商项目区领导联络协调责任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平台、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即一个重大招商项目由一名区领导牵头负责,带领业务关联部门和分管部门联络人组成3人工作小组,实行包干负责。
二、工作流程
合作区招商选资工作流程为:项目招揽--意向洽淡--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会议审议--项目签约—规划建设--企业服务。参与招商工作的部门及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招商选资工作。
(一)项目招揽
积极对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借助各方资源优势,构建多种招商渠道,通过大型招商推介会、小分队招商、行业协会定向招商、点对点招商等各种形式,做好投资项目招揽和储备入册。
(二)意向洽谈
主动对接意向投资项目,按照“首问责任制”及“谁跟踪、谁服务”的原则,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要求“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管理项目资料。对符合合作区产业规划,投资意向明确的项目,领导小组确定具体项目责任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认真了解项目背景,核查有关情况,跟进投资方提交《 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情况登记表》(附件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二),向招商选资办及时报告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困难,定期记录项目进展情况,每周更新报送《合作区招商项目跟踪推进表》(附件三)和《合作区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一览表》(附件四)。
(三)实地考察
须实地考察了解招商项目投资方情况。根据项目跟踪情况,经招商选资办同意,组成由项目责任人牵头的2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项目投资方运营总部和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中重点核实修正《情况登记表》有关数据,重点考察企业核心生产车间、主要产品、主要设备、实验室、环保设施等并拍照留档,收集投资方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料。考察小组应于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考察报告(须由考察小组全体成员签名),提出是否引进意见,招商选资办研究确定继续跟踪引进的项目,项目责任人整理项目档案移交招商选资办,指挥部产业组对接的项目在实地考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察报告和项目档案一并移交招商选资办,由招商选资办组织专家评审。
对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且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或2亿元人民币以上内资项目,可不安排专家评审,项目责任人提出项目引进意见后,由招商选资办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经审议同意引进的,直接列入重点项目库,项目责任人将项目档案移交招商选资办统一管理。
(四)专家评审
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项目评估暂行办法》(附件五)(深汕办〔2012〕22号)相关要求,招商选资办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意见并填报《项目评估意见表》(附表六)报领导小组。
(五)会议审议
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符合产业规划,适合引进的项目进行审议,确定引进项目名单。
(六)项目签约
合作区管委会与投资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将项目入库备案,项目用地需求抄报区发展规划国土局,列入土地利用计划。
(七)规划建设
按照“总部基地优先、知名企业优先、新兴业态优先”的原则重点推进项目规划建设。由招商选资办会同区发展规划国土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投资重大项目推进暂行办法》(附件七)(深汕管[2012]33号)快速推进项目用地选址、用地出让等工作,积极做好各类用地指标对接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用地需要。对选址地块和用地面积已明确的项目,鼓励项目提前规划设计做好动工准备,力促签约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见效。
(八)企业服务
合作区各单位应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力支持并协助做好招商选资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共享,密切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招商项目落户和落地建设。
三、本工作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1.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要求
3.合作区招商项目跟踪推进表
4.合作区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一览表
5.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项目评估暂行办法(试行)
6.项目评估意见表
7.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投资重大项目推进暂行办法
8.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
9.招商项目快速推进流程图